污水处理站系统应急预案
(污水处理应急预案演练)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预防环保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根据本公司污水处理工艺特点,制定《污水处理系统应急预案》。
一、 编制说明:
该预案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但发生以下情况,该预案自然启动:
1、 发现出水水质超标时。
2、 污水水量超过设计标准时。
3、 大面积、长时间停电时。
二、演习时间:2022年06月 21日(星期二),演习时段为:8:20—8:50。
三、演习地点:公司污水处理站
四、演习范围/对象:污水处理站工作人员、综合服务部、生产部
五、 筹划部门:人力资源中心---综合服务部。
六、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总指挥:王世友
副总指挥:蒋富军
成员:苏飞、邹才学、杨自力、王兴祥、王咏梅、罗永勤
七、 应急处理原则:
1、 及时控制进入污水处理站的污染物总量。
2、 加强运行控制,保证运行正常。
3、 加强设备运行维护。
八、 事故预防措施:
1、 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防止因检查不周或失误造成事故。
2、 及时合理的调节运行工况,严禁超负荷运行。
3、 加强设备管理,认真做好设备、管道、阀门的检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的设备、管道、阀门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
九、 事故应急措施及注意事项:
1、 发现事故后当班人员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并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随时保持与领导小组的联系。
2、 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单位领导和当地环保部门汇报,并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保持与单位领导和当地环保部门的联系。
3、 当班人员排查造成事故的原因。
(1) 发现进水超出设计标准
A、 立即向领导汇报,减少进水量。
B、 立即对进水水质、工艺运行参数、出水水质数据进行分析,根据化验数据对相关工艺流程进行及时调整。
(2) 水量超过生化系统设计处理能力,及时与领导联系,并取水样化验理化指标。马上向单位领导请示,减少进水量,或投加适量酰胺后与正常流程的出水混合排放,或按单位领导的指示处理。
(3) 突然停电
A、 将现场设备退出运行状态。
B、 如长时间停电超过6小时,则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及时送电。
C、 来电后,按操作规程及时开启设备,恢复运行。
十、 预案的实施细则:
1、 预防和预警
厂区平面布置,工艺流程及排污管线(要求标明产污环节、排污口位置)。产品在从原料到 产品存储的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潜在环境污染事故源基本情况,包括事故源的名称、数量、位置,可能发生事故的时空特点。
2、 预防工作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事故源进行调查,针对污染物的特点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建立污染物的快速监测方法,购置污染物的快速监测设备。
3、 预警及措施
按照事故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对环境污染事故的预警进行分级。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环境污染事故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进入预警状态后,应当采取的措施:
(1) 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 发布预警公告。
(3) 针对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做好处置工作的安排。
(4) 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4、 应急响应:
(1)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及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发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2)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报告方式与内容: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初报从发现事件后立即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采取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
5、 指挥和协调:
根据需要,企业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对工作。环境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各应急机构接到事故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发生环境事故的有关部门要及时、主动向环境应急指挥部提供有关的基础资料。
6、 应急监测:
企业工业安全科第一时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上报给当地县级以上的环境监测机构,并配合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应急监测工作。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决策的依据。
7、 信息发布: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8、 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环境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9、 应急终止:
(1) 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 污染源的泄露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制以内。
(3) 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 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 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十一、 奖励与责任追究:
1、 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中,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 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中,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追究相应的责任。
十二、组织实施环境恢复计划:
根据国家环境指标,当地环境部门的指示,专家组的综合意见,对污染区域内进行综合治理,做好周边环境的恢复工作。
十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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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20日